词条 | 总检察厅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总检察厅官署名。清代末置。掌总全国检察政务,检察民、刑案件。《清史稿·职官志六》:“大理院:……附设总检察厅,掌综司大理民、刑案内检察事务,监督各级检察厅,调度司法警察官吏。厅丞1人(从三品),检察官6人(正五品),主簿2人,八、九品录事4人。看守所,所长1人(从五品),所官4人(正八品),九品录事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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