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手实法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手实法real estate law又称首实法。唐宋时官府令民自报产业借以征课的办法。唐代行租、庸、调时,每年年末,令民自报年龄、田地数量等,编成簿册,名为“乡账”。长庆四年(824)元稹在同州整顿赋税,亦令民自报,名“自通手实状”。至宋神宗时王安石、吕惠卿推行手实法,又创制了五等丁、产簿,官为定立物价,令民各以田亩、屋宅、资货、畜产等,随价自占。如有隐匿许人告发,并以查获资产的1/3赏给举报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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