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拥军月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拥军月山东解放区内各级人民政府、人民群众拥护八路军、慰劳八路军之月。1944年1月1日,山东省临时参议会在《为祝贺新年开展拥军运动告山东各级参议员及告各界同胞书》中提出:山东人民应定阴历正月为拥军月,正月 15日为拥军节。在拥军月中要求做到:(1)以村为单位普遍举行村民拥军大会,根据政府的拥军法令进行检讨,订立拥军公约;发动人民自觉捐献,开展劳军活动。(2)爱护军队,帮助军队。(3)动员人民踊跃参军,对逃亡战士随时动员归队。(4)切实优待抗日军人家属。(5)尊重荣誉军人,帮助他们安家生产。(6)爱护伤病员,掩护伤病员,照料好伤病员的生活。各解放区在拥军月,普遍召开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大会、军民联欢会、座谈会,走访慰劳部队,办起了高跷队,秧歌队,玩花船、龙灯,气氛热烈,盛况空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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