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改造娼妓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改造娼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湖南省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施政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省会长沙有大小妓院311家,妓女800余人,衡阳、常德、湘潭等地亦为数不少。到1951年2月,长沙仍有妓院131户,人民政府组织民政、公安、卫生、妇联等部门采取统一行动,坚决取缔了妓院,对娼妓进行集中教育、改造。1953年1月,长沙市政府根据指示,成立市收容处理妓女委员会,并组成新生妇女教养院。市公安局封闭全市妓院,收容妓女115名,逮捕妓院老板、鸨母29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惩罚,没收财产充作改造妓女的经费。1957年,人民政府又一次开展清除娼妓活动,使她们改邪归正,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至此,娼妓基本绝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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