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百科知识
刑名。即民男已有妻妾又娶妻妾的行为。《元史·刑法志二》: “诸有妻妾,复娶妻妾者,笞47,离之。在官者,解职记过,不追聘财。”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