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永业田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永业田世代承袭之田。《隋书·食货志》: “自诸王已下,至于都督,皆给永业田,各有差。多者100顷,少者至40亩。” 永业田参阅 “桑田”。 永业田❶隋唐行均田制时分给男子植桑、枣树木作为世业的田,相当于北魏的桑田。凡男子初授田时每人给20亩,种桑、枣;狭乡不给;有余可卖,不足得买足,身死无力营葬可卖。 永业田permanentlyowned land中国古代实行均田制时,授给农民终身私有,世代相传作为宅基、园圃,栽种林木的土地。始于北魏的世业桑田,凡男丁每人授20亩,其后隋唐实行均田制皆给农民丁男一人永业田20亩;除此之外,对亲王以下及各级官吏亦给永业田。隋制亲王以下至都督皆给永业田,多者100顷,少者30顷。唐制除亲王100顷外,其他郡王50顷,公、侯、伯、子、男等则由40顷以至5顷不等。永业田一般由受田者终身所有,不在还受之列,不得买卖。唐制则规定,凡迁徙及贫不能自葬的农民得卖永业田。“安史之乱”后,随着均田制的瓦解,永业田也不复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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