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丝绸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272 丝绸传统出口商品之一。中国是丝绸的故乡,秦汉以来,即以丝绸制品同外国相互贸易。中国以丝绸换回明珠、璧玉、琉璃、奇石以及葱蒜、核桃、葡萄、菠菜、胡椒等农产品。至唐代,丝绸在出口商品中独占鳌头。宋代明确地将丝绸定为出口法定品种。北宋王朝每年所征的丝绸制品约1千万匹,其中相当一部分用于对外贸易,从日本、朝鲜及印度洋各国换回大量香料、药材、犀角、象牙、珍珠等。元代水陆交通大开,丝绸制品不但在古老的中国丝路上辗转西运,而且经泉州、广州、明州等港口扬帆出海。明代时,丝绸在出口中占首位。郑和下西洋所带的丝绢锦绫多取于南京库藏,为苏杭地区的产品。入清以后,丝绸的出口开始由织品改为生丝。乾隆、嘉庆、道光3朝对东印度公司出口的生丝经常在20万两和50万两白银之间。近代以来,丝绸始终保持着中国出口商品的大宗地位。 丝绸丝绸起源于中国,是我国传统纺织品中的瑰宝。古代对丝织品的称呼颇多,有“帛、缯、纨、绮、缟、素”等。根据出土文物和历史记载,中国利用蚕丝织造已有6000余年历史,利用柞蚕丝也有3000余年历史。远在汉唐时期,中国丝绸即已通过世界闻名的“丝绸之路”远销中亚、欧、非各国。一般用丝绸当作丝织物的代称,泛指利用蚕丝织成的各种织物。丝织物具有光泽,有独特的“丝鸣”感,手感滑爽,穿着舒适,高雅华丽。丝织物品种繁多,薄如纱,华如锦,根据丝绸所含成分的不同,分为: 丝绸用蚕丝或人造丝织成的纺织品的总称,四川出口的传统大宗商品。是中国历代王朝用以平衡易货贸易和对外交流的主要商品,2000年前四川丝绸就通过南方、北方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传到中亚和欧州各地。清末川丝主要经长江水道以英商挂旗船形式出口,1891年~1911年累计出口计3567.7万关两。民国时期,四川丝绸历经兴衰,但规模发展不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四川丝绸的生产和出口得到恢复,1952年~1987年累计出口收购丝类99879吨,绸缎21849万米,共出口收购达43亿元,占同期四川出口收购总额的20.1%。1982年,四川开始自营出口丝绸,1981年~1987年共自营出口丝类14569吨,绸缎7138万米。1995年出口额23066万美元,出口市场主要有香港、澳门地区和日本、原苏联、英国、法国、瑞士、意大利、美国、新加坡、沙特阿拉伯和黎巴嫩等10个国家。 丝绸社址在浙江省杭州市莫干路。1956年创办,中国丝绸协会、全国丝绸科技情报研究所主办。该刊旨在宣传国家对丝绸行业的方针政策,扩大国内外科学技术交流,促进我国丝绸科技进步。主要栏目有改革管理、研究探讨、技术应用、标准计量、仪器测试、品种花色、服饰天地、综述评价及科普园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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