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个人与集体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个人与集体Geren yu jiti道德关系的核心部分,伦理学研究的重要内容。指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个体和有着共同利益、目的的人按一定关系构成的联合体之间的关系。在个人与集体的诸多关系中,最根本的是利益关系。集体由个人组成, 个人不从属于一定的集体,无数个活生生的属于一定集体的个人构成社会,个人离开集体就失去他的社会本质。集体从事生产的物质条件决定个人是什么样子, 每个人直接或间接地进行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决定着个人发展, 前人或同时代的人的历史决定着个人的历史。 个人与集体道德关系的核心部分,伦理学研究的重要内容。集体是指在一定的生活目的下,由于共同利益而联合在一起的人的共同体。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是个人与社会之关系的重要表现。集体是个人与社会相联系的中间环节,个人的社会生活内容总是在一定的集体中展开,个人对整个社会关系的认识也总是源于对自己所属集体的一定认识。个人在社会生活中自觉或不自觉地从属于各种集体,个人离开集体便失去其社会性本质。道德现象只有在人们自觉意识到个人与集体的种种利益关系时才出现,是对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之间关系的自觉认识和行为选择的结果。马克思主义认为要具体地历史地看待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在原始社会,个人同氏族构成一个整体;在阶级社会中,生产力得到发展,个人在生产生活中的独立作用相应发展,在个人身上逐渐形成了作为独立主体的各种品质,但这个进步是在阶级对抗中实现的,个人作为阶级的一员参加到集体中去,而不是作为个人自觉地参加到集体中去。在私有制和剥削阶级统治的社会里,个人生活在虚构的冒充的集体中,没有真正的共同利益和目的。在资本主义社会,个人与集体的这种对立(实质上是个人与社会的对立)突出表现出来,反映到资产阶级的道德意识中,形成了极端利己主义道德。社会主义社会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个人与集体利益的一致创造了客观基础,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社会集体的利益最终代表着最大多数人民群众的个人利益,社会主义道德的集体主义原则正是对个人与集体相互关系辩证认识的概括表述。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之间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矛盾,这就需要每个集体的成员用集体主义的道德原则约束自己,反对自私自利,实现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相结合。到共产主义社会,个人利益与社会集体利益达到高度的融和。个人在集体中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自由的手段,这样的集体不仅不会使个人失去个性,相反,它为每个个人自由全面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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