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湖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湖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5年4月27日湖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条例》主要内容: 全省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四千八百万亩,由省人民政府分解下达,保持长期稳定。不得擅自占用基本农田搞小城镇建设和其他非农业建设; 设立开发区,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除依法缴纳税费外,应在规定期限内开垦与所占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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