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满洲资治通鉴纲目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满洲资治通鉴纲目五十九卷。通鉴纲目前编,十八卷。通鉴纲目续编,二十七卷。康熙帝敕同儒臣共翻。汉字本有朱子撰《通鉴纲目》五十九卷;元金履祥作《前编》十八卷;又作外纪一卷,举要三卷;明商辂作《续编》二十七卷。陈仁锡集三书为一,遂成今式。清初宋荦奉旨校勘是书,康熙帝亲加序批。康熙二十六年 (1687),康熙帝下令立内修书处,译成满文,耗时三载,全书告竣。满洲本体裁系合纲目及前后三编并外纪举要为一文。自太昊伏羲氏以木德王始,字句间亦与汉本小异,首卷凡纪太昊、炎帝、黄帝、少昊、颛顼、帝喾、帝挚止。第二卷起唐尧以下虞、夏、商、周,始与纲目前编合。卷端冠以康熙三十年(1691)三月御制序。有康熙殿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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