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1984年5月11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公布于同年5月13日,10月1日起施行。1957年颁布的《消防监督条例》同时废止。共7章32条。为加强消防工作,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而制定。主要对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火灾补救、消防监督、奖励与惩罚等作了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1984年5月1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由国务院公布,1984年10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包括: 消防工作的方针和实施消防监督的机关; 火灾预防; 消防组织; 火灾扑救;消防监督; 奖励与惩罚。共7章32条。本条例施行时,1957年11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消防监督条例》同时废止。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