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罢官则不复追敬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罢官则不复追敬南北朝时期南宋孝武帝孝建二年(公元455年) 定职官车服制度,对已罢官的不给追发,《资治通鉴·宋纪·武帝孝建二年》: “冬、十月,己未,江夏王义恭、竟陵王诞奏裁王、侯车服、器用、乐舞制度,凡9事; 上因讽有司奏增广为24条: 听事不得南向坐; 剑不得鹿卢形; 内名、相及封内官长止称下官,不得称臣,罢官则不复追敬。” 郡、县向史、相及封内官长,于是封君,既非在三,罢官则不复追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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