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蓝翎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蓝翎职官等级的标志。清代低级官吏的冠顶饰物。一般六品以下官吏戴蓝翎,以上官吏戴孔雀翎 (见:孔雀翎)。 蓝翎lánlíng清代官帽后插的用鹖尾做成的表示品级的饰物,为低级官吏所用,如领侍卫、府管护军营、前锋营、火器营、銮仪卫,六品以下及王府二等护卫以下者。《大清会典》卷四五:“蓝翎,蓝翎侍卫、六品官之有翎者戴之。”清萧奭《永宪录》卷二下:“成例,汉侍卫一等带孔雀翎,二等带花翎,三等蓝翎……蓝翎染雕羽为蓝。近有用孔雀翎染者。”夏仁虎《旧京琐记》卷五:“六品以下官如有赏赐,仅得戴蓝翎,其别于花翎者,无眼而已。”昭梿《啸亭续录·花翎蓝翎定制》卷一:“花翎蓝翎定制:凡领侍卫、府官护军营、前锋营、火器营、銮仪卫满员五品以上者,皆冠戴孔雀花翎,六品以下者,冠戴鹖羽蓝翎,以为辨别。王府头等护卫,始许戴花翎,余皆冠戴蓝翎云。”徐珂《清稗类钞·服饰》:“蓝翎亦为大帽之饰,以鹖羽为之。其色蓝,羽甚长,无眼。光绪时,有用花翎线扎之者,远望之似花翎。秩较卑而有功者,得赐用。旧例,如领侍卫、府管护军营、前锋营、火器营、銮仪卫,六品以下及王府二等护卫以下者,皆得戴之。自粤捻乱平,赏赐甚滥,及捐例开,且可纳赀以得之矣。”《清史稿·舆服志二》:“(孔雀翎)翎根并缀蓝翎。”又:“贝勒府司仪长,亲王以下二、三等护卫及前锋、亲军、护军校,均戴染蓝翎。” 蓝翎清代品官冠饰之一。以鶡羽制成,并染成蓝色。为六品以下官员佩戴。参见“花翎”条。 蓝翎清代满族官服冠饰。以鹖鸟尾羽制作,色蓝,羽长无晕(羽上无彩色圆圈)。凡领侍卫府管、护军营、前锋营、火器营、銮仪卫六品官员,及王府二等护卫皆可得赐戴。贝勒府司仪长及二、三等护卫戴染蓝翎。自康熙朝捐例开,也可捐纳而得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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