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贡龙制度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贡龙制度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云南景颇族人民起义后建立的新制度。实行新制度后,山官的特权被取消,山官降为普通村民,原有的山官辖区亦不再存在。各个村寨各自推选有威望、善办事者若干人共同管理本寨事务。在调解纠纷或处理全寨性事务时,召集会议协商解决。等级婚姻和表现等级地位的称呼和命名方式被废除,村寨土地为各户所私有,可以自由买卖。贡龙制度的建立,促进了私有制的发展。参见“贡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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