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一)乡镇政府的重新设立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一)乡镇政府的重新设立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结合新疆实际,经过试点,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撤社建乡工作。为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新疆在撤社建乡的同时,按照各民族聚居的情况,恢复了公社化时被撤销的16个民族自治乡,并新建26个,统称为民族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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