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北水资源先天不足
在全国水资源评价中明确指出: 我国水资源并不丰富。在地区分布上很不均匀,南多北少,相差悬殊。处于北方的黄河、海河、滦河、辽河及黑龙江平均年径流深只有100毫米左右,内陆河流域平均年径流深仅有32毫米。
据此,处于我国北方、属于海滦河流域的河北省,水资源缺乏也就不足为奇了。经评价,山区地表水资源为131亿立方米,地下水为76.3亿立方米。平原区地表水资源为35.5亿立方米,地下水为86.5亿立方米,扣除重复计算量,水资源总量为236亿立方米(表1-3-15)。
上述水资源总量为天然水资源量,不可能全部被利用,可利用的仅是其中的一部分。在地表水资源中,一些大洪水和平原沥水受经济效果的制约,大部分不可能被利用。可利用的仅是通过工程措施具有一定保证率的可用水量,按现有水库洼淀调蓄能力和直接能从河道引水量计算,近期平水年可利用水量为105亿立方米 (表1-3-16); 地下水资源可利用量与补给条件和开采条件密切相关。在近期条件下的地下水资源可利用量,为综合补给量扣除潜水蒸发量,平水年为96.4亿立方米。
表1-3-15 河北省水资源总量成果
单位: 亿立方米
山 区 | 平 原 | 合 计 |
地表水 | 地下水 | 重复量 | 水资源 | 地表水 | 地下水 | 重复量 | 水资源 | 总资源 |
❶ | ❷ | ❸ | ❹=❶+
❷- ❸ | ❺ | ❻ | ❼ | ❽= ❺+
❻- ❼ | ❾=
❹+ ❽ |
131 | 76.3 | 60.8 | 147 | 35.5 | 86.5 | 32.8 | 89.3 | 236 |
表1-3-16 可利用水量统计
单位: 亿立方米
项 目 | P=50% | P=75% | P=95% |
地表水 | 地下水 | 合 计 | 地表水 | 地下水 | 合 计 | 地表水 | 地下水 | 合 计 |
山 区 平 原 合 计 | 29.14 76.84 105.98 | 12.65 83.79 96.44 | 41.79 160.63 202.42 | 25.41 52.50 77.90 | 12.76 83.79 96.55 | 38.16 136.29 174.45 | 20.21 24.36 44.57 | 12.76 83.79 96.56 | 32.97 108.16 141.13 |
由于河北省水资源贫乏,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表水资源排位中,河北省总排在末尾。河北多年平均降水量为550.9毫米,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排第23位。地表水资源量为167亿立方米,在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排第25位。按人平均每人占有水量为323立方米,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排第25位。按公顷平均每公顷占有水量为2 505立方米,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排第27位。地表水资源模数为8.90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在全国各省市区中排第24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