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卫所制度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卫所制度分类:【传统文化】 明代军队的基本组织形式。按军法规定,京师和地方都设立卫所,数府为一个防区,称为“卫”;卫下设“千户所”、“百户所”。大体上以5600人为一卫,卫辖5个千户所;每千户所1120人,辖10个百户所;每百户所112人,辖2总旗、10小旗。分设卫指挥使、千户统领、百户统领。盛时有547卫,2593所,兵额270余万。卫、所兵源于从征(明初随朱元璋征战的军户)、归附(明初元军及各起义军的降军和败军户)、谪发(犯人充军)、垛集(三民户为一垛集,一户出一正丁,二户各出一丁为贴丁,轮流服军役)、简拔(民户丁多者拔以充军)、抑配(清理逃军滥及民户)等。明中叶以后,卫所制废弛,改用募兵制代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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