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三)稳步调整,协调发展阶段 |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
释义 | (三)稳步调整,协调发展阶段1979—1995年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农业生产稳定增长,农村二、三产业快速发展, 农村产业结构趋于优化,逐渐步入良性循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变化, 很大程度上是乡镇企业迅速发展的结果。全省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苦干问题规定》试行草案和《关于社队企业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方针的若干规定》, 省政府又制定了 《黑龙江省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为乡镇企业发展开拓了前进道路。特别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广大农民有了生产自主权, 激发了极大的生产积极性。根据中央“决不放松粮食生产, 积极发展多种经营” 方针, 发展了农、林、牧、副、渔业生产。根据黑龙江省实际情况, 为进一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 1985年省委提出“扬一长 (粮食), 补两短 (乡镇企业和畜牧业)” 方针, 要求在保证粮食稳定增长的基础上, 把工作重点转到加快发展乡镇企业上来, 并积极发展畜牧业、林业、渔业等多种经营, 使农村产业结构由种植业为主向农林牧副渔、工商运建服综合经营转变, 由生产初级产品为主向深度加工综合利用转变。1988年下半年中共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又提出 “以粮食为主体,以畜牧业、乡镇企业为支柱, 粮、牧、企三位一体带动其他各业协调发展” 的方针, 这一方针对优化黑龙江省农村产业结构起到重要推动作用。农村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和服务等非农业行业进一步发展起来, 逐步成为农村经济的支柱, 农村产业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全省农村社会总产值由1980年的101.41亿元, 增长到1995年1 480.3亿元, 增长13.6倍多,平均每年递增19%。1995年与1980年比, 第一产业份额由84.4%降到45.26%, 下降39个百分点; 而第二产业由13.1%增长到39.24%, 增长26.1个百分点, 第三产业由2.5%增长到15.5%, 上升13个百分点。从产值上看. 第一产业产值由1980年的85.6亿元增加到1995年的670亿元, 增长6.82倍; 第二产业产值由13.27亿元增加到580.9亿元, 增长24倍;第三产业产值由2.5亿元增长到229.4亿元, 增长90倍。第二、三产业增长速度之快, 历史上是未曾有过的。农村第一、二、三产业产值在农村社会总产值中的比重1980年为84.4:13.1: 2.5; 1985年为69.2:23:7.8; 1990年为63.6 :26.2 :10.2。到 1995年为45.26:39.24:15.5。显示出农村产业结构逐步向更合理方向发展。1978—1995年农村一二三产业结构见表5-1-1。 表5-1-1 1978—1995年农村一二三产业结构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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