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二) 深化农村改革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二) 深化农村改革新中国成立以来,江苏成功地进行了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农民生产潜能获得了释放。头3年进行了土地改革,在完成土地改革之后,引导农民走上了农业合作化的道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面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统一经营和分散经营相结合的社会主义合作经济的形式。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和个人的积极性同时得到发挥,农业生产力获得大解放。在改革过程中,全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不断健全和完善,逐步完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全省大约有50%的村建立了综合服务站,40%的村建立了专业服务队。根据中央政策延长土地承包期,相对稳定承包关系,不允许随意打乱重分,提高承包金标准,变相增加农民负担。同时按照“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经营权”的思路,建立土地流转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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