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三次命名俗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三次命名俗分类:【传统文化】 旧时云南泸水、福贡等地怒族男子的命名俗。依例,男孩出生后,即由父亲或伯父、祖父命名,此为终生使用的正式名字。第二次为青年名,是在男子十四五岁后,开始与女性进行社交活动时,由同辈男伙伴或其女友为之取名。青年名只在男女友伴间使用,不得在家中或长辈面前称呼,否则视为不尊敬。男子结婚时,父亲为之取第三次名,方法是将父名的最后一个或两个音节冠于儿子的正名之前。如儿子正名为“几丹”,父名为“寿砍杜”,则取名为“杜几丹”。一个男子只有结了婚和连了父名后,才享有家庭财产继承权,并承担传递世系的任务。20世纪50年代以来,使用汉式名的越来越多,此俗渐废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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