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专员公署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专员公署分类:【地域文化】 简称“专署”,省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省政俯督促、检查、指导所辖县、市政府的工作。山东在抗日战争初期即开始设置。1938年8月,在胶东成立北海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在冀鲁边区成立津南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后改为专员公署)。1945年8月抗战胜利,山东省政府成立时,全省设置5个行政公署、21个专署、1个特区、4个行署直辖市、112个县级单位。1949年4月山东省政府进驻济南市后,全省设置3个行署区、4个地级市、15个专区、1个工矿特区、1个直属专区、137个县和11个县级市。1965年,山东设置9个专区(德州、惠民、昌潍、烟台、临沂、泰安、济宁、菏泽、聊城)、4个地级市、107个县和5个县级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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