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山长生会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中山长生会分类:【中国民俗】 长生会(或称“长生寿会”、“慎终会”、“团益公会”等),是中山市各镇、乡村、圩集皆有的治办丧葬事的民间自愿互助团体。长生会的活动范围仅限于本会会员家庭发生丧葬事时,给予经济上的帮助以及乡村中的贫苦人家因丧亡而无能力治办丧事的也予以相助。 这种互相扶持、助人解难的民间团体,多数是在清同治、光绪年间成立起来的。其筹组的形式:有富裕人家捐赠田产、店产作为经济基础;有乡众自愿入会缴纳基金或按月交会费(称“供会”),积聚资金购置田产或店房;或某人逝世后,无嗣,有遗嘱将遗产余金献给长生会作为基金,由长生会为其拜扫山坟的,等等。 长生会通常由会员推选有名望、热心为民众服务的人组成义务的值理会,聘用一名能算能写、能联络会众、吃苦耐劳的专务干事,以处理日常会务。一般的会务有:(1)供奉某一庙观或拜扫某一无主孤坟;(2)管理产业与收入;(3)发放帛金等。 对于会员家庭发生丧事的经济帮助,大致有:会员夫妇死亡,发给相当于一副棺木的帛金;会员直系亲属死亡,金额低一些。会员夫妇逝世,会籍由长子嫡孙继承,世代相传。 有一些长生会还附设救火设施,如为乡间购置手按式救火机(称为火烛车)、建立水车馆(置放保管救火器械处)、开设阅报室、卫生医疗站等。长生会会员所属阶层相当广泛。其经济来源主要是田产、房产租金。20世纪50年代土地改革以后,长生会的田产、房产皆被政府没收充公,长生会也随之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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