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傣族等级内婚制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傣族等级内婚制分类:【传统文化】 旧时云南傣族地区不同等级之间互不通婚的婚姻制度。如贵族只能与贵族通婚,农民内部各等级也只能在本等级内部婚配,以维护贵族的政治特权和经济利益。傣族统治阶级内,形成两个主要的互婚集团:一个是滇南西双版纳的宣慰使与各勐及孟连土司的互婚集团;另一个是滇西南包括芒市、遮放、南甸、陇川、潞江、瑞丽、盈江、梁河、莲山以及耿马、孟定等土司家族的互婚集团。各土司及其家族只能在所属的互婚集团中通婚,以保证其统治地位,并在贵族等级中传袭。农民内部各等级间也不通婚,因为各等级间也存在着权利和财富上的差别,等级高的为了保护本等级的利益,不让低等级的通过婚姻关系打乱等级界限。统治阶级为了保证等级制度的存在,并按等级特点向农民征收封建负担,也积极支持农民内部实行等级内婚制。20世纪以来,随着经济和生产的发展,在商品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已出现越级通婚的现象。50年代民主改革后,随着封建等级制的消灭,等级内婚制已不复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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