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公民教育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公民教育分类:【文化精萃】 “国家公民教育”的简称。德国教育家凯兴斯泰纳提出的教育理论。他认为,国家公立学校的目的――也就是一切教育的目的――是教育有用的国家公民。公民教育相应具有两个任务,一是性格训练,使学生明了国家的重要性和公民应尽的义务,具备国家所需要的道德品质;二是职业训练,使学生能从事某种职业,担任某种工作,为国家服务。为了推行公民教育,凯兴斯泰纳把劳作教育纳入了公民教育的范围,把对劳动人民子女进行初等义务教育的“国民学校”改为“劳作学校”。劳作学校是实现公民教育的主要手段。教育的内容除了对学生进行有关公民知识的教学,用以激发公民责任感及对祖国的热爱以外,还设置学习工场、实验室、学校园地、缝纫室和烹调室等,系统地培养学生体力劳作的兴趣、习惯和技能。 “公民教育”论与欧洲“新教育”理论异曲同工。德国各地和许多国家都把劳作学校看作是一种新学校加以仿效。曾形成广泛的劳作学校运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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