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凉山彝族配婚制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凉山彝族配婚制分类:【传统文化】 旧时川滇大小凉山彝族奴隶制地区强迫奴隶婚配的一种制度。当地的锅庄娃子(家奴)和安家娃子(分居奴),即呷西和阿加,因处于被统治等级,其人身被各自的主子所占有。所以,本人及其子女的婚姻,都操在统治等级的黑彝和白彝(或百姓),即诺合和曲诺手中,决定娃子是否配婚、何时配婚、与何人配婚等。呷西和阿加子女(亦为阿加)没有婚姻权利,其配婚对象,一般是主子的呷西,或主子所属的阿加子女;也有主子们为各自所属的呷西和阿加子女,互相联合配婚的。呷西一般为单身奴隶,经主子配婚后,即从主子家分出,成为阿加。阿加是成家了的奴隶,某子女除被主子抽走当呷西及陪嫁丫头外,未婚的阿加子女,由于各种原因而未配婚者,父母经主子同意,可出钱为他们赎得自婚权。但是,自婚的阿加子女,他们所生的子女,大部分或一部分归主子所有;女儿所得的身价银,全部归主子所有。参见“凉山彝族抽子女制”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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