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十一项和平条款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十一项和平条款分类:【传统文化】 全称《中央政府代表与新疆暴动区人民代表之间以和平方式解决武装冲突之条款》。为新疆国民党政府与新疆三区革命政府所签订的和平谈判条款。1946年1月2 日在迪化(今乌鲁木齐市)签订。同年6月6日又签订了附件的补充规定。主文十一条,规定了新疆各族人民有选举、宗教信仰、使用本民族文字教学、出版、集会、言论等自由;对税收、贸易、政府之组织和民族军队的组织等也作了规定。附件两项,主要关于新疆省府组织办法和三区革命部队重新改编问题。不久条款即被国民党政府破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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