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参师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参师分类:【传统文化】 旧时汉族民间职业风俗。流行于湖南等地。昔日民间各种手艺工匠,必须通过拜师而学习一门专业技能。拜师后需经过三年的学习与锤炼,才具有独立工作的能力和资格,此谓“出师”。出师后,为了进一步掌握高超的技能技巧,尚需再拜名师深造,此称“参师”。经过参师严格培训和指教过的民间各种手艺工匠,其身价较高,酬金相应亦优。 有的人学徒期满出师后,为进一步提高技艺,再另拜师父进行学习,称为“参师”。对所参之师一如对待师父。参师之人因已取得从业当师傅的资格,不需再办“进师酒”和“出师酒”。 过去收徒授艺的方式,具有很大的封建性和保守性。师父教徒弟技艺,只作皮毛性的指点,只教一点基本操作方法,徒弟学艺主要靠自己偷学和钻研,即所谓“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否则即算满徒也无过硬手艺,难以独立谋生,还得依傍师父。因此师父收徒时,对过于愚钝的不愿带,怕带不出来,将来手艺不好影响师父的声誉;过于聪明的也不愿带,怕他把自己的技艺都学了去,将来超过自己,砸了自己的饭碗,即所谓“带出徒弟,饿死师父”,必须“留一手”,许多独特、精湛的技艺,便在这“留一手”的陋习中逐步失传和退化。 有些地方有些行业收徒还有些特殊规定,如清代至民国时期,湖南中药材业多为江西人经营,只收江西籍子弟为徒,外籍人一律不收,保持严格的地域帮派。有的家传技艺不传外人,便不收徒传艺,只传自己的后人,而且只传儿孙和媳妇,不传女儿。这种“传媳不传女”的做法,是怕女儿出嫁后,将技术带到夫家,传给外姓人。这种封建保守的技艺传授方式和指导思想,影响我国许多技艺停滞不前,有的绝技还因无子媳传承,又不肯传给外人而失传,实在可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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