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周礼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周礼分类:【文化精萃】 儒家经典之一。周王室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制度的汇编。又名《周官》、《周官经》。42卷。成书于战国。有《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6篇。按照儒家思想讲述周王室官制和战国各国制度,按九州分别记述各地山川、湖泊、薮泽、物产、财用等。保存不少周代甚至周以前有关典章制度、社会风俗的宝贵史料。是研究中国古代史、古代政治制度史的珍贵资料。现在通行的《十三经注疏》本,采用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 书名。儒家经典之一。原名《周官》、《周官经》。其作者与成书年代向来说法不一,现多以为战国时人所著。其基本内容述政治制度,大部分为西周旧制,亦有作者设想于其中。全书共6篇,即:《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其中《冬官司空》早佚,汉代人以《考工记》补之。今本《周礼注疏》42卷,为东汉郑玄注,唐人贾公彦疏,收入《十三经注疏》中。另清人孙诒让有《周礼正义》86卷,博采宋元明清诸家之说,疏通证明,折衷公允,颇富参考价值。 儒教经典“三礼”之一。原名 《周官》,因其记载周公“体国经野,设官分职” 的详细规划,类似后代正史中的 《职官志》,故名。《周礼》将官职分为六类,即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其中,天官冢宰掌国家政务,兼管宫廷事务,所属官职计有六十二种,因其掌邦治,所以又叫 “治官”; 地官司徒掌天下教化,兼管土地、赋税等,所属官职计有七十八种,因其掌邦教,所以又叫 “教官”; 春官宗伯掌国家礼仪及宗教典礼,包括礼乐、卜祝、文史、星历、车旗等,所属官职计有六十九种,因其掌邦礼,所以又叫 “礼官”;夏官司马掌军事与分封,兼管王之车旗、弓矢、护卫等,所属官职计有六十八种,因其掌邦政,所以又叫 “政官”; 秋官司寇掌狱讼刑禁,兼管盟约、宪令、外交等,所属官职计有六十五种,因其掌邦禁,所以又叫 “刑官”; 冬官司空掌管工程营造,这一篇早已失传,汉儒以记载工艺制作的《考工记》补之。《周官》 是在孔子故宅壁中发现的古文经,西汉末刘歆始改称 《周礼》,以致后来有人怀疑这部古文经是刘歆伪造。有些经学家认为,《周礼》 只是周公的建国蓝图,并非实际制度。即使如此,《周礼》提供的 “建国君民” 与 “设官分职” 的政治思想,却对中国古代政治产生过极为深远的影响。例如,降低巫史卜祝等神职人员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将其列为春官宗伯的属官,造成政教合一的国家宗教,天子既是最高的君主,又是最高的教主,这在儒教的发展史上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周礼》 晚出,西汉时没有被列为经典,王莽改制,曾以 《周礼》 为据,才将其立为官学。东汉经学家郑玄注释 “三礼” 时特别推崇 《周礼》,于是在唐代,《周礼》便正式升格为经。王安石变法,也曾以 《周礼》 为理论根据,以致宋人有 “王安石以 《周礼》乱天下”之语。 也称《周官》或《周官经》。儒家经典之一,搜集周王室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制度,添附儒家政治理想,增减排比而成的汇编。记述了周代行政法包括政权结构及百官职事;涉及当时的政治、经济、立法、司法制度。古文经学家认为周公所作,今文经学家认为出于战国,也有人指为西汉末年刘歆所伪造。近人曾从周秦铜器铭文所载官制,参证该书中的政治、经济制度和学术思想,定为战国时代的作品。全书共分六篇:即《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冬官司空》早佚,汉时补以《考工记》。 《周礼》记述当时全国分为“国”,“国”之外的广大农村为“野”,近“国”的四野为“郊”。距国百里范围内的地区为“近郊”,设“六乡”;距国百里至二百里范围内的地区为“远郊”,设“六遂”。“遂”之外即为具有一定独立性的行政区,为“都鄙”,多为王子及公卿大夫的采邑。“都鄙”之外,为诸侯邦国,不属王畿之范围。各个诸候国各有国都、乡遂、都鄙。这种政权结构在法律制度上甚为严密,《天官冢宰》记载:“大宰之职: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一曰治典,以经邦国,以治官府,以纪万民。二曰教典,以安邦国,以教官府,以扰万民。三曰礼典,以和邦国,以统百官,以谐万民。四曰政典,以平邦国,以正百官,以均万民。五曰刑典,以洁邦国,以刑百官,以纠万民。六曰事典,以富邦国,以任百官,以生万民。以八法治官府,……以八则治都鄙……。”即治邦国有“典”,治都鄙有“则”,治乡遂有“法”等法律制度。《地官?小司寇》说:“凡王之同族有罪,不既市”,“以八辟丽邦法,附刑罪”。司法制度具体体现西周“明德慎罚”的指导思想。《周礼》中的“礼”是道德与法的统一体,《地官?小司寇》载“以乡八刑纠万民”把不孝、不睦、不姻、不悌、不恤、造言、乱民等都列为触犯刑罚制度。《秋官?禁暴民》规定“凡奚隶聚而出入者,则司牧之,戮其犯禁者”,奴隶出入受监管,犯禁即戮,刑罚制度相当完备。《周礼》是研究中国奴隶社会法律思想、刑法制度的重要资料。 儒家经典之一。亦称《周官》,《周官经》。“以设位言之,谓之《周官》;以制作言之,谓之《周礼》”(唐贾公彦《周礼义疏》);与“传”相对,谓之“经”。作者与成书时代,历来说法不一。古文学家以为系周公所作,西汉末刘歆、东汉末郑玄、清末孙诒让均持此说。今文学家以为系伪书,东汉末何休斥为战国阴谋之书,清末康有为力主刘歆伪造说。近人以周秦铜器铭文所载官制,参证该书中的政治、经济制度和学术思想,定为战国时代的作品。秦代实行法家政治,搜求焚烧儒典,此书隐藏百年,至西汉武帝时复出。具体来源有二说:贾公彦《周礼义疏》引《马融传》谓,“武帝时出于山崖屋壁”;《隋书?经籍志》谓,有李氏得之,上于河间献王刘德。《汉书?景十三王传》仅说,河间献王所搜集到的古文书籍中有《周官》,未说明具体来源。注释有东汉郑玄《周礼注》,唐公彦《周礼正义》,清孙诒让《周礼正义》;今人林尹《周礼今注今译》等。该书凡六篇:《春官冢宰》第一,掌邦治,总御众官使不失职;《地官司徒》第二,掌邦教,主徒众而安万民;《春官宗伯》第三,掌邦礼,事鬼神报本反始;《夏官司马》第四,掌邦政,以平诸侯正天下;《秋官司寇》第五,掌邦刑,以驱耻恶纳人于善;《冬官司空》第六,掌邦事,以使国家充裕人民无空。但《冬官司空》一篇佚亡,汉代搜求未得,因以《考古记》补之。对研究先秦社会制度、典章文物、审美习尚、工艺水平均有重要价值。 亦称“周官”或“周官经”,儒家经典之一。司马迁说,“周之官政未次序,于是周公作《周官》。”(《史记?鲁周公世家》)刘歆亦言是“周公致太平之迹”。(贾公彦《序周礼废兴》)《汉书?艺文志》载“《周官经》六篇”,唐颜师古注曰:“即今之《周官礼》也。亡其《冬官》,以《考工记》充之。”故今存《周礼》有《天官冢宰第一》、《地官司徒第二》、《春官宗伯第三》、《夏官司马第四》、《秋官司寇第五》、《冬官考工记第六》6篇。计42卷。内容为政治、经济制度,各掌邦治、邦教、邦礼、邦政、邦刑及百工之事。东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收入《十三经注疏》;清孙诒让撰《周礼正义》86卷,对旧注多有订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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