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周酒官制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周酒官制分类:【传统文化】 周代掌酒官署及设官制度。周代鉴于前朝亡酒的教训,始设掌酒官署以理酒,并成为主掌礼仪的机构。其官署设置和官员编制对后代产生极大影响,历代王朝基本沿袭周制管理酒事。周代掌酒官署称“酒府”,主掌朝廷宴饮用酒。《周礼?天官?酒人》载:“凡事共酒,而入于酒府。”汉郑玄注:“入于酒正之府者,是王燕饮之酒,酒正当奉之。”所设酒官,酒正为酒官之长,职掌有关酒的政令,按造酒法式授与酒人造酒原料;辨“五齐”之名与“三酒”之物,掌其厚薄之齐;凡祭祀、礼宾、宴饮、飨酒等,以礼节供酒并伺奉;其下属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酒人仅次于酒正,职掌五齐三酒之祭祀供奉和供宾客之礼酒;下属奄士(府史之类)十人,女酒(女奴晓酒者)三十人,奚三百人。浆人次于酒人,职掌帝王六饮和实施酿酒;下属奄士五人,女浆(女奴晓浆者)十五人,奚一百五十人。春官郁人次于桨人,职掌裸器(祭祀用盛酒器)并祭祀时和郁草(以芬芳之草熏煮酒);下属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八人。鬯人与郁人同,职掌祭祀时供酒;下属士二人,府一人,徒八人。司尊彝次于郁人鬯人,职掌祭祀、宴饮用之礼器(酒器);下属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以上诸官均为礼仪之酒官,另有监察酒的买卖和饮用的“萍氏”官、管理酒器制造的“梓师”官、专事监督王饮的“酒监”、“酒史”官(周幽王设)、执行禁酒令而搏戮酗酒者的“司?”官,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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