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国际法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国际法分类:【文化精萃】 调整国际交往中国家之间的相互关系,规定其权利和义务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一门独立的特殊的法律分支学科。它与国内法相比有以下特点:主体(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是国家或类似国家的政治实体以及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而不是个人;主要渊源是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国际组织的某些决议和经国际认可的各国有关国际问题的国内法律和司法判例;国际法的制定、修改和执行须通过各国的协议。国际法没有国内法的主权立法者,其许多规则不稳定,不能强制执行。但实际上,多数国家认为国际法具有法律约束力。国际法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是伴随着基督文明、中世纪世界的解体和独立民族国家发展而产生的。随着新国家的出现,现代国际法的制度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国际法的内容,传统上分为和平法、争议法、战争法、中立法四大部分。二次大战后,又新增了条约法、外交使领法、海洋法等。此外许多边缘学科如国际刑法、国际民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环境保护法等,日益丰富了国际法的内容。现代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是: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其中以主权原则为最基本最重要。在国际上,如果一国侵犯了他国的权利,违反了公认的国际法,被侵害国家完全可以单独或与其他国家一起维护自己的权利,并按照一般公认的国际法形式采取某种相适应的制止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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