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娃娃婚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娃娃婚分类:【中国民俗】 是典型的包办婚姻。父母为幼年子女订立婚约,婚龄之年,再行嫁娶之礼。所谓结娃娃亲,《庄河县志》云:“汉族子女多髻龀商订婚嫁。”先由媒人穿梭于男女两家,提亲议婚。合婚后,男家与媒人下“婚柬”,亦称婚书或庚帖,连同布匹、首饰等一并送于女家。女家既收,回以同式婚书一套,并赠婿冠带、腰褡等物。另备切面一匣,条宽过指,称宽心面,待到婚龄,另行其他婚仪。《锦县县志》亦云:“男女年幼,婚期尚远者,男家或先纳币一次。” 娃娃婚为包办婚姻之典型旧俗,1949年后被取缔。 俗叫“娃娃亲”、“娃娃媒”,亦为包办婚姻之一种。常在男女双方幼年时由家人包办订立婚约,待到婚龄再行聘娶。20世纪50年代乡村中仍有沿袭,今已不多见。娃娃婚因订婚与结婚之间相隔时间较长,婚约易生变故,所以双方都十分重视订婚仪礼,不论程序如何繁琐,民间按部就班履行不违。媒人在娃娃婚中的地位尤为重要。柘城县旧习,订娃娃亲须有四个媒人保媒,俗称“四大媒红”。为使婚约能正常履行,双方款待媒人皆周到备至。但娃娃亲因是在幼年被父母包办所成,强使共处,婚后夫妻反目者,屡见不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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