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官督商办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官督商办分类:【传统文化】 官督商办是清政府利用私人资本发展近代新式工矿企业的重要经济形式之一。主要流行于19世纪七八十年代。 当时,洋务派的官办军用工业由于缺乏经济基础和技术基础,遇到了经费枯竭、技术人员缺乏、原料和燃料来源不足等致命困难。洋务派从“古今国势必先富而后能强,尤必富在民生,而国本乃可益固”(《李文忠公全集?试办织布局折》)的观点出发,企图通过兴办民用工业来扶助和支持军用工业。但从政治上考虑又不愿让商人自办。于是采用了官督商办的形式,即“官总其大纲,察其利病,而听商董等自立条议”,也就是政府出面组织股份公司,号召私人投资创办企业,而其经营权则全部由官府委派的承办人(总办、会办、帮办等)掌握,一般商人处于无权地位。商人负责盈亏,官府给予扶持和控制,利权分开,洋务派认为在工矿企业中“官无权则隐患无穷”(《张文襄公全集?湘路商办窒碍难行应定为官督商办并举总理协助折》),“有资者自可集股营运,有技者自可合伙造机,本非官法所禁,何必有权?”(《张文襄公全集?劝学篇》) 官督商办企业吸收了私人资本,其生产也以追求利润为目的,既能在一定程度上抵制外国资本主义的经济侵略,又能避免封建地方势力的干扰。它与不计盈亏的官办企业相比是一种进步的趋势。同时,官府一般给官督商办企业以减免税款、取得贷款以及垄断经营等特权,因而在创办初期得到了“商”人的赞同,获得了较快的发展,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商战论”者郑观应对官督商办就曾极力赞同,并主张采矿业“必须官督商办,各有责成”(《盛世危言?开矿上》)。在官督商办的上海机器织布局开始筹办时,他还以商股代表身份带头申请给予十年内限制同类企业设立的特权。正因如此,19世纪70年代后开始兴办的洋务派民用工业大部分采用官督商办的形式。比较重要的有轮船招商局、开平煤矿、汉阳铁厂、天津电报总局等。官督商办形式的近代民用工矿业为中国兴办资本主义工矿交通企业起了先导作用,使一向投资土地的货币财富转向近代工业,促使社会资本转化近代工业资本,破坏了以小农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社会经济结构。 但官督商办企业名义上商办实则官营的性质,最终导致了它的失败。 中国清朝晚期国家利用私人资本举办近代新式工矿业的重要形式。流行于19世纪70至80年代。起因是官方需要办一些近代矿冶、燃料、纺织企业以及交通运输企业,以满足军事及民用的需要,但由于缺少资金,又不愿意任商人自办;而商人为了避免地方势力的干扰,并在经营上谋取一些特权,故出现了官督商办这一形式。承办人(总办、会办、帮办等)由官府委派洋务派官僚、买办充任,掌有实权,而商人一般处于无权地位。官府给这些企业以减免税款、取得贷款以及垄断经营等特权,产品首先满足官府的需要。后来,由于帝国主义列强不断入侵,用武力迫使清政府签定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及战争赔款,清政府现银短缺,无力继续开办企业,加之官僚、买办资本经营腐败,营私舞弊,亏损严重,官督商办逐渐转化为官商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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