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尚宝监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尚宝监分类:【传统文化】 官署名。明清宦官衙门。明洪武十七年 (1384) 置,为二十四衙门之一。初设令、丞等官。二十八年 (1395) 更定职秩,改设掌印太监1员,佥书、掌司等官数十员。职掌御用宝玺、敕符、将军印信。所领宝玺有 “皇帝奉天之宝”,郊天斋醮用之; “尊亲之宝”,上尊号用之; “亲亲之宝”,有大小2颗,与藩府用之。尚有 “诰命之宝”、“广运之宝”,最为常用。此外,还有为宫中库藏箱锁用的 “御前之宝”; 为御药房用的牙刻之印 “御药谨封”。凡敕命远出,则用一黄纸封套,上下皆用一牙刻方宝封识。印文为 “册符出验四方之宝”。其余玺印皆为玉刻。凡用玺印,皆由外尚宝司用揭帖到监请旨,然后到内尚宝司女官处领取,监视用宝完毕,登录簿记,交回原司。清顺治十一年(1654) 正式沿置,为十三衙门之一。十三年(1656),改尚宝监为司。十八年 (1661) 裁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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