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五均赊贷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五均赊贷“五均”,《周礼》中为古代管理市场的官。“五均赊贷”为王莽新朝时垄断经济事业的政策。内容为:管理市场,办理赊贷、征税。在长安东西两市及洛阳、邯郸、临淄、宛(南阳)、成都五大城市设均输官,把原来的市令和市长,改称五均司市师,下设交易、钱粮等属官。交易官名为平衡物价,实则贱买贵卖,从中取利。钱府官主管税收和赊贷。收税范围很广,从大工商业如采金、银、铜等,到小商贩、小生产者以及医、卜等人,都要征税。赊贷由官经营,取息较轻,以抑制高利贷,但过期不还,罚作罪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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