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杂粮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杂粮分类:【中国民俗】 杂粮品种有红薯、玉米、薏米、荞麦、大麦、小麦、高粱、蚕豆、豌豆、大豆、绿豆、赤豆、青皮豆、黑豆、饭豆、拖泥豆、豇豆等,以红薯为首。 湖南红薯栽培面积、产量仅次于水稻。清康、乾时由闽粤传入,最初为红心薯,光绪二十年(1894年)后始有红皮白心种,谓之“胭脂红”。光绪末年传入一种白皮薯,自栽种至成熟只需60天,名“六十工”。后又有“四十工”,红皮,自栽种至成熟收获只需40天,一年可两种。至民国时期,湖南山区已普遍栽种红薯,并以其为主要食物。山区人民除吃鲜薯蒸熟外,主要是晒干红薯丝和红薯片,部分制成淀粉,再加工成粉丝或粉皮,20世纪80年代已开发用红薯制饴糖、葡萄糖和果糖,还可酿酒,提炼酒精,生产多种酶制品。 玉米俗称包谷,适合旱地栽种,各地皆有,尤以湘西等山区种植较多,但人们较少以它当主粮,只在嫩时吃点玉米棒调剂生活,老熟后多喂牲口或蒸酒。湘西以包谷为原料酿制的包谷烧酒,酒味香醇,闻名遐迩,为湘西带来较大的经济利益。 蚕豆、豌豆为冬季田闲时的作物,过去豌豆种植较少,蚕豆种植较广,春荒时用来补助粮食的不足。后因蚕豆售价低,农民多改种经济价值较高的油菜,蚕豆种植面积大大减少。大豆、绿豆、饭豆、赤豆等夏熟豆科植物,只种在田头路边,很少用正地种植。 湘西是荞麦的发源地,民国时期全省种植相当普遍,一般在一季稻收割后种植。20世纪70年代后因双季稻面积扩大,一季稻面积减少,荞麦面积随之逐年减少。平原地带很少再种,主要在山区种植。 湖南栽培大麦已有2100多年历史,据1935年统计,全省有28个县种植大麦。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大麦生产有了一定的发展。1981年为了解决啤酒原料,在长沙、湘乡、醴陵县建立了大麦生产基地。 山区梯田(唐大柏摄) 除米面之外,清代北京人还食用各种杂粮(粗粮)。“京兆人民,食杂粮者居十之七八……且不但贫民食杂粮,即中等以上,小康人家,亦无不食杂粮。”(《北平风俗类征》)杂粮品种有高粱、粟米、玉米、小米、荞面、豆面等等,豆类又有黄豆、黑豆、青豆、白豆、褐豆、紫豆、赤豆、绿豆、虎斑豆等的区别。玉米面又称“棒子面”,北京人常用它来蒸窝窝头、贴饼子,还可熬粥,这常常是贫民们一年的主食。还有栗子面小窝头,主要用栗子面,还有少许玉米面加白糖蒸成。个儿极小,能一口一个。原是宫廷御膳房专给皇上做的食品,后进入各大饭庄。夏季鲜玉米上市的时候,北京人还爱吃煮玉米,称老玉米。小米或熬粥、蒸饭,还可磨面后蒸丝糕。小米粥营养较高,常作为孕产妇食品。荞面可用来做面条、包饺子,风味食品如扒糕、灌肠要用到它,也是贫苦人家度荒充饥的食物。黄豆可加工成各种副食,如面筋、百叶、豆腐、豆腐皮、黄豆芽等。一般来说,北京普通百姓一年中常常粗粮和细粮搭配食用。市民食品可自制,也可从街面上的店铺里购买成品、半成品或制作原料,店铺有粮店、切面铺、面食铺、面铺、馒头铺、挂面铺、饽饽铺、煎饼铺、粗饭铺、点心铺、糕点铺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北京人基本上继承了前代北京人的主食习惯,家常饮食格局没有大的变化。只不过相对来说,由于当代人口流动频繁,来京的南方人较多,因此在主食习惯上,较前代更偏重于米食。 主要有玉米、高粱、红薯(俗称山芋)、蚕豆、赤豆、花生、芝麻等。因杂粮产量和经济价值都低于水稻和棉花,除崇明县之外的市郊各县,仅在高亢田和零星土地上种植,占农产量的比重极小。崇明县因许多土地受灌溉条件限制因而玉米“大熟”作物种植较多,1949年后,随着水利灌溉的改善,大部分土地都已改种水稻。“小黄金”玉米和“大红袍”赤豆是崇明特产的优良品种。嘉定大白蚕豆,粒大而糯,是上海老城隍庙制作五香豆的最佳原料。 旧时贫穷人家米面不能饱腹,常以杂粮充饥,或以杂粮为主食。遇上饥荒,普遍“瓜菜代”、“糠菜半年粮”,甚至吃野菜、树叶度日。少数富裕人家则偶以杂粮调剂胃口。20世纪80年代,当人民温饱基本解决以后,杂粮消费量大幅度减少。20世纪90年代以来,部分杂粮被当成特色食品,重新回到人们的餐桌上,用以调剂品种和口味,增加营养。江苏主要杂粮有玉米、高粱、小米、大麦、山芋以及各种豆子。杂粮亦可同米、面等主食一样,制作成饭、粥、饼、馒头等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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