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王莽改制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王莽改制分类:【文化精萃】 西汉末年,土地兼并严重,农民不断起义。初始元年(8年),王莽代汉称帝。为巩固其统治,进行托古改制,将全国土地改称“王田”奴婢改称“私属”,都不得买卖;宣称一家不满8个男子而占田超过一井(900亩)的,余田须分给亲族邻里,无田的按一夫一妻受田百亩,企图恢复古代井田制。始建国二年(10年),王莽又推行“五均六灌(管)”,以控制和垄断工商业,增加税收。并屡改币制,铸造“错刀”、“契刀”、“大泉”(钱)五十”等货币,实际上是借此掠夺财富。此外,还恢复五等爵,经常改变官制。王莽改制反而加深了人民的苦难,终于激发了赤眉、绿林起义。 王莽代汉后复古改制。西汉末,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农民不断起义。初始元年(8),王莽称帝,并两次颁布改制令:更天下田为王田,奴婢为私属,皆不得买卖,规定不满八男子家庭占田超过一井(九百亩)者,须分余田给亲族乡里,无田者一夫一妻授田百亩,企图恢复“井田制”;推行“五均六灌”,以增加税收和垄断工商业;禁止私铸钱币,并屡改币制,铸造“错刀”、“契刀”、“大泉”(钱)五十”等货币,借以掠夺财富;常变官制,恢复五等爵。王莽法令苛细,犯轻罪者,亦罪至死;又连年征战,民不聊生,加深了人民苦难,终于激发赤眉、绿林起义。 初始元年(8年)王莽代汉称帝,为巩固统治,进行托古改制。主要内容是:将全国土地改为“王田”,奴婢改称“私属”,都不得买卖;规定一夫一妻受田百亩,一家不满八个男子占田不超一井(九百亩),余者分给亲属或邻里。始建国二年(10年),推行旨在增加税收,垄断工商财政经济的“五钧六灌”政策,多次改币制,掠夺财富;恢复古代五等爵,常改官制。王莽改制不仅没有缓解阶级矛盾,反而加强了人民的痛苦,终于激发了绿林、赤眉起义。 公元8年,外戚王莽代汉称帝。针对西汉末年土地兼并严重、阶级矛盾激化、农民起义不断发生的情况,颁布一系列“改制”法令。①恢复古代的“井田制”。一夫一妻授田百亩,一家男子不满八口而田过一井(九百亩)者,将余田分给邻里乡党。②规定奴婢为“私属”,不得买卖。③实行“五均、赊贷、六灌”制度。④进行币制改革,禁止自铸钱币。这些改革触及了社会重大问题,有一定进步意义,但在当时腐败的官僚体制下,像恢复“井田制”这样的改革,根本不可能实行。各种解决社会危机的“改制”很快均告失败,使社会矛盾更加尖锐,社会经济更加混乱,人民生活更加恶化,加速了农民大起义的爆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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