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翁村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翁村分类:【传统文化】 京语音译,意为“村长”。旧时广西防城京族管理村寨事务的老人。由德高望重的长老即“嘎古”们推选产生。负责处理村内的各种事务,包括监督执行村规民约,筹办公益事业,调处村民纠纷,主持“唱哈”节中的祭祀等活动,以及对外联系。长老们拨出一部分公田或渔箔(浅海滩上的一种定置型渔具),作为其办事的报酬。如若办事不力或有贪污等违犯村规民约行为,长老们可随时罢免;若父母去世、身穿孝服时,亦依例去职,以祈村寨吉祥。翁村下设“文祀”一人、“翁管”若干人。文祀协助翁村处理日常事务,管理文书帐目,保管村规民约,在“唱哈”节担任司仪(“喊礼”)。翁管负责管理山林和执行有关山林的村规民约。另有一些辅助人员,如专司在哈亭烧香的“翁模”,为观音庙烧香的“翁德”。 含有村长的意思。解放前,广西防城各族自治县居住的京族同胞乡村首领。一般由村内威望的老人组成的集团推选产生。选出正直、有一定文化知识的人担任,任期三年。负责监督执行村约,处理村内事宜,对外交流。筹办节日活动仪式,主持祭祀等。翁村下设翁模、翁琚、翁得等各一人,翁管若干人,协助办理事务。国民党统治时期,翁村等又成为乡保、甲长等,为国民党政权的基层统治人物。 意为“村长”。解放前京族地区的乡村首领。由村内有名望的老人所组成的“嘎古”集团推选产生。一般由为人公正、具有一定文化知识的人担任。任期三年。负责处理乡村内部事务。对外交涉,筹办 * 唱哈节和修筑海堤、架桥铺路等公益事项,并执行祭祀仪式、召集会议、宣读和执行乡村规约等。下设 * 翁模、*翁琚、 * 翁得等各一人, * 翁管若干人,协助办理事务。每年由嘎古集团在村内抽一些公田或渔箔给他们作报酬。如遇办事不公,不负责任或贪污违约,得随时罢免改选。若其父母去世,身穿孝服时,也不得担任。国民党统治时期, 有的被委任为乡、保、甲长。 京语音译。一、意为乡长或村长。二、是京族特有的社会组织形式,是原始社会末期农村公社长老制度的遗存。该组织由群众推选办事公道、热心服务的人组成,不称职者群众可以罢免。一般由翁村、翁宽、翁记三种人组成。翁村任期3年,主要职责是监督执行村约,处理村内纠纷,主持唱哈仪式,举办村中公益事项;但遇重大事务,须与村中德高望重的“嘎古”(长老)商议决定。翁宽由7人组成,协助翁村处理村中事务。翁记负责管理村中文书账目等。翁村组织中的人员没有任何特权,也没有什么报酬。到了国民党统治时期,翁村组织已蜕变为当时政权的基层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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