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齐衰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齐衰分类:【传统文化】 古代丧服名。为五服之一,次于斩衰。服用粗生麻布制成,因其缉边剪断缝齐(zī资,通 ,衣的下 ),故称齐衰,亦作“齐?”。服期3年,如子为继母、慈母;服期1年,为“齐衰期”,如孙为祖父母,夫为妻,子为庶母;服期5月,如曾孙为曾祖父母;服期3月,如玄孙为高祖父母。齐衰为丧五服制中次重丧服。参见“五服”。 古代丧服五服之次于斩衰者。斩衰服不缉边,随斩之自然。齐衰则缉边,较斩衰略事修饰。《仪礼?丧服》: “齐者何?缉也。”齐衰本亦指丧服之制作而言,后以为凡服此类丧者之衣饰制作规定,也包括服者身份及服丧生活诸项礼仪。《仪礼?丧服》: “疏衰裳,齐,牡麻进,冠布缨,削杖,布带,疏屦。” “疏”即粗之意,谓以四升之粗布为衰裳而缉其边。牡麻谓无子实之麻,以之为首?腰进。冠缨绞带均以七升粗布为之,杖为削杖,以桐木为之。鞋履以蒯草编成。齐衰之丧有不同服期。凡服齐衰三年之丧者,初丧二日不食,合疏食水饮,不食菜果,言语上只回答不言论。 古代丧服名。为丧服中的第二等级。服丧的时间有三年、一年 (亦叫 “期”) 和三月三种。其中一年服又分 “杖” 与 “不杖” 两种。杖与不杖表示悲哀的程度不同 《礼记?问丧》: “孝子丧亲,哭泣无数,服勤三年,身病体羸,以杖扶病也。” 而不杖者,意为毋须悲哀至 “身病体羸”。三年齐衰用于“父卒则为母,继母如母,慈母如母,母为长子”等场合。一年齐衰用于 “父在为母 (包括为继母、慈母服); 为妻子; 为祖父母; 为昆弟; 父母为众庶子 (长子除外) 和未出嫁女; 祖为嫡孙; 已过继者为生身父母; 为夫之君; 为君之父母、长子、祖父母; 妾为女君; 媳妇为公婆; 世父母、叔父母为昆弟之子; 未出嫁的女子为祖父母; 为同居的继父;大夫之庶子为嫡兄弟; 大夫之子为其伯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已出嫁但又死了丈夫的姑、姊妹、大夫的命妇; 大夫为祖父母、嫡孙为士者; 公妾以及士妾为其父母、子。齐衰三月服则适用于: 为曾祖父母; 失地之君寄居他国为所寄国国君; 为宗子; 为旧君、旧君的母亲、妻子; 庶人为国君; 为不同居的继父; 待出奔而未出境的大夫为国君等。齐衰服制据《仪礼?丧服》记载: “疏衰裳齐,牡麻?,冠布缨,削杖,布带,疏屦。”疏衰裳即粗衰裳,又称齐衰裳。此服用四升五升六升之布制作。升表示布的粗细。形制与斩衰裳基本相同。只是疏衰裳的缝制比斩衰裳精细。因这种丧服衣边缝起,故名。牡麻?是指首?和腰?均以牡麻制成,麻的粗细分七寸二分、五点六七寸。其结法:首?为?之本,在冠右而居末上,腰?结亦是如此。冠布缨以七升布为冠,其制形与斩衰冠同。削杖是指削去桐木上的枝叶。其形制,历代学者有为圆为方之争,聚讼纷纭,莫衷一是。布带以七升布做成,形状像革带。疏屦是用较细于菅的?、蒯之草制作的鞋子,并缉边。 五服中的一种。用次等粗生麻布,缝衣旁及下边,按服丧期限长短,齐衰又分为齐衰三年、齐衰杖期(一年)、齐衰不杖期(不执杖,一年)、齐衰五月和齐衰三月五等。夫为妻(父母在不杖)、子为出母、嫁母,服齐衰杖期。古代为庶母服缌麻三月,明朝法律规定:嫡子、众子为庶母服齐衰杖期,庶子为生母斩衰三年。清律和明律相同。为祖父母、伯叔父母、在室的姑、姊妹、兄弟、侄等齐衰不杖期。为曾祖父母齐衰五月。为高祖父母等齐衰三月。 五服中次于斩衰的丧服。用粗麻布制成,因其辑边缝齐,故称。据《礼记?丧服》,齐衰居丧期分四等: ①父已去世,子为慈母、继母服齐衰3年。②为祖父母、伯、叔父母、庶母、妻,服齐衰一年。丧期不持杖,称为不杖期; 如父母已亡,夫为妻丧须持杖,称为杖期。③为曾祖父母服齐衰5个月。④为高祖父母服齐衰3个月。凡服齐衰5月和3月的都不持杖,此外已嫁女子为父母丧也是不杖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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