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体裁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体裁ticai指文学作品的具体样式。文学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为反映不同社会生活的需要和满足人们不同的审美要求的需要,逐渐形成了不同的文学样式,如神话、史诗、寓言、童话、抒情诗、叙事诗、短篇小说、中篇小说、长篇小说、悲剧、喜剧、正剧、抒情小品文、杂文、报告文学等等。 体裁ticai音乐作品的样式、品种、类别叫做“体裁”。如进行曲、摇篮曲、舞曲、交响乐、奏鸣曲、抒情歌曲、儿童歌曲……,都是不同体裁的音乐作品。如:按照音乐的社会功能、不同场合的使用来分,有进行曲、舞曲、摇篮曲、抒情歌曲、群众歌曲、儿童歌曲等。按照音乐表演时所采用的不同物质手段来分,有声乐体裁,有独唱、重唱、齐唱、合唱;器乐体裁,有独奏、齐奏、重奏、合奏等。按照乐曲的结构规模、织体类型、节拍速度、表情性格等来分,又有回旋曲、变奏曲、组曲、小夜曲、幻想曲、奏鸣曲、交响乐等。 体裁ticai构成文学作品形式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指表现作品内容的具体的文学样式。在人类文学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各种文学样式在形象塑造、结构安排、语言运用、表现方法等方面,逐步形成了一套相对稳定的特点,这就构成了文学作品的体裁类型。例如,小说、诗歌、散文、戏剧文学、电影文学,就是文学的五种体裁类型。每种体裁类型,其文学样式都具有自身内在的特点和规律。 体裁Ticai文章的要素之一,属于文章的形式之一,一般专指文学作品的具体样式。文学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 为反映不同社会生活的需要和满足人们不同审美要求的需要,逐渐形成了不同的文学样式,也就造成了文学作品的多种体裁。在欧洲, 对体裁习惯用“三分法”,即分为抒情文学、叙事文学、戏剧文学。在我国,则按文学作品题材的选择、形象的塑造、结构的处置、语言的特色与表现的手法, 把文学作品分为诗歌、小说、戏剧文学、散文四大类, 相对欧洲称之为“四分法”。但不管哪种分类,各类之间的界限都是相对的,都存在有跨类的现象,如散文诗、诗剧、书信体小说等。在各类中又有更进一步的品种的划分。如四分法中,小说又可分为长篇小说、中篇小说与短篇小说、微型小说;诗歌可分为格律诗、自由诗或抒情诗、叙事诗;戏剧文学也可有不同的划分: 按容量大小分为独幕剧与多幕剧,按表现形式分为话剧、歌剧和舞剧,按表现题材可分为历史剧与现代剧, 按反映的矛盾冲突的性质及对读者的感染作用可分为悲剧、喜剧与正剧, 等等;散文也可分为抒情性散文、叙述性散文和论说性散文,又可按另一些标准划分出报告文学、杂文等特殊样式。体裁虽然属于文学作品直接作用于读者感官的外部形式,为作品的次要因素,但它一经确定,也就决定了作品写作的“轨道”,如果作者找到了适合于表现内容的体裁样式,内容也就会得到充分的、深刻的、完美的表现。 体裁又称“样式”。文学作品形式的要素之一。指各种文学作品的类别。如诗、散文、小说、戏剧文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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