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3. 实行劳动组织军事化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3. 实行劳动组织军事化工、农、商、学、兵相结合,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相统一,是人民公社的一个重要标准。按照这个标准进行规范,在劳动组织方面普遍实行军事化。即对人民公社的劳动力按照军队编制,组成班、排、连、营、团,由公社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动,以部队 “兵团作战” 的方式组织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活动。这种军事化的劳动组织形式,给人民公社赋予最高的领导指挥权,生产大队和生产小队只是从事 “战斗” 的基层单位。其造成的严重恶果,不仅表现在发展经济方面违背客观规律,产生盲目性、“瞎指挥”,而且由于无偿平调初级社、高级社的劳动力和财物,形成劳民伤财,极大地挫伤了农民生产积极性,给农业生产带来巨大经济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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