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六杀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六杀中国古代刑律对六种杀人罪的总称。秦、汉以前称杀人罪为贼、贼杀、贼死等。对杀人罪适用刑罚也是简单的“杀人者死,伤人抵罪”的原则。汉以后对杀人罪开始有了较系统、规范的认识,据 《晋书·刑法志》引张斐《律表》说: “两讼相趣谓之斗,两和相害谓之戏,无变斩击谓之贼,不意误犯谓之过失。”将杀人罪定为斗杀、戏杀、贼杀和过失杀四种。《唐律》将杀人罪归纳为六种情况,称为六杀,分别为:❶谋杀,指二人以上共同预谋杀人; 六杀旧律中6种杀人罪的总论。指谋杀、故杀、斗杀、误杀、戏杀、过失杀。详“七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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