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农副产品收购资金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农副产品收购资金purchasing capital of farm and sideline products中国国家银行以贷款方式供给国营商业(粮食)企业和供销社用于支付收购农副产品价款的流动资金。1953年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后,农副产品收购所需资金,由中国人民银行以专项贷款形式保证供给。1980年1月起将此项贷款划归中国农业银行办理。1985年农副产品收购制度改为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后,农副产品收购贷款的发放,在贯彻“积极支持收购,大力组织回笼”方针的前提下,实行区别对待。即对国家计划内合同定购和保护价收购的农副产品,按实际需要供应资金;对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按国家需要和市场需求自行安排合同收购的农副产品,根据资金可能,积极支持;对计划外多渠道议购的农副产品,根据市场情况,按照“以优定贷”、“以销定贷”的原则,量力而行;对国家限制生产的农副产品,在收购资金上亦有所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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