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农村居民个人建房用地报批程序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农村居民个人建房用地报批程序根据甘肃省土地管理局1988年6月22日《关于认真执行“三项”建设用地业务程序的通知》,甘肃省农村居民个人建房用地报批程序为:1农民个人建房申请用地, 由乡 (镇)土地管理员按照当地人均耕地指标、用地定额和村镇规划确定用地数量,村、乡政府审查用地申请(附图)报县政府土地管理局审批。(2)县土地管理部门对上报农民个人建房用地, 按照上级下达的指令性控制指标落实全县计划和耕地占用税缴纳或减免后, 严格审批, 每项征地审批后抄报地(州、市) 土地管理局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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