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加拿大联邦议会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加拿大联邦议会加拿大立法机构。实行两院制,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参议院有104名参议员,名额按各省人口比例和历史情况分配,由总理提名,总督任命。1965年6月2日前任命的为终身职,此后任命的到75岁退休。众议员由各省按人口比例直接选出,人数各届不同,本届共有众议员295名。任期5年。1982年3月英国议会通过了《加拿大宪法法案》,经女王批准,该法案于同年4月17日生效,加拿大联邦议会从此获得了立宪和修宪的全部权力。联邦议会的立法范围主要包括国防,财政收入,商业贸易,航行和船舶,货币和银行,经济破产,利息,专利权和版权,结婚和离婚,刑法和刑事程序,监禁,省际和国际轮船、渡口、铁路、运河和邮电等。此外,它和各省立法会议共同行使有关农业、移民、养老金、社会福利的立法权,但它具有最高权力。议案由众议院或参议院提出,有关财政议案按规定必须由众议院提出。任何议案都必须经过两院通过和英王批准后才能成为法律。联邦议会使用英法两种法定官方语言。本届联邦议会为第三十四届,于1988年11月21日投票选出,众议院295个席位,以布赖恩·马尔罗尼为首的进步保守党获得170席,自由党获81席,新民主党获43席,另一席未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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