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十五道监察御史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十五道监察御史官名。清代设15道监察御史,每道依其所辖州县及人口多少而定其员数。掌察所辖百官善恶,纠察弹劾。属都察院。《清史稿·职官志二》: “设15道,河南道参治院事,置监察御史,满洲6人; 汉军8人; 汉员,江南道5人,浙江道6人,江西道6人,福建道5人,湖广道6人,河南道6人,山东道5人,山西道5人,陕西道4人,四川道4人,广东道5人,广西道、云南道各4人,贵州道4人,京畿道无专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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