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总纂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总纂官名。清代置。掌编纂国史、法律之事。《清史稿·职官志二》: “国史馆: ……总纂,满洲4人,蒙古2人,汉6人。” 总纂方志用语。有二义:1.修志人员职份名目,如光绪《苏州府志》设总纂一人;民国32年(1943年)《浙江省通志馆组织规程》规定设总编纂一人。犹今之总编、主编。2.指修志工作中的一个程序,即分头执笔写出分志稿后,进行斟酌组织合成以为一整体志稿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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