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捷克斯洛伐克人民院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捷克斯洛伐克人民院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议会两个地位平等的议院之一。议员由捷克斯洛伐克全国按捷克族和斯洛伐克族居民人数的比例通过直接选举产生。人民院共有议员200名。其中捷克社会主义共和国136名,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64名。人民院设主席和副主席,每届任期5年。人民院作出决定必须有1/2以上议员出席会议方能生效。人民院下设9个委员会: 法制、安全、文教、计划和预算、托管、社会政策、工交和贸易、外交、农业和给养等委员会。人民院主席符拉基米尔·维德拉。1989年底,捷克斯洛伐克国内局势发生重大变化。1990年6月8日至9日联邦议会进行选举,产生了新议会 (参见捷克斯洛伐克联邦议会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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