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昌言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昌言文集。东汉仲长统(180—220)撰。二卷。长统字公理,山阳高平(今山东金乡)人。年少好学,善文辞,曾漫游青、徐、并、冀诸州。献帝时尚书令荀彧举为尚书郎,后参曹操军事。是书原三十四篇,十余万言,亡佚者十之八九。清严可均辑较完整者十二篇,遗文坠句附于末。陈述善道,指斥时弊,针对汉末动乱现实,提出“作有利于时,制有便于物”。主张复十一之税,增加财政收入;提倡刑罚,严明法律。批评“权移外戚之家,宠被近习之竖”的皇权旁落现象,提出录用纲纪之臣,不能以清慤谨慎,循常习故为选官标准。要移风易俗,对无为之说,诡俗之行,都主张或贬或刑,以合礼法。文章结构严密,经常引用两汉故实以佐论证。形容当时混乱局面是“使饿狼守庖厨,饥虎牧牢豚,遂至熬天下之脂膏,斲生人之骨髓”,语极深刻而生动。有清光绪二十年(1894)广雅书局刻本,载《全后汉文》卷八十八、八十九。 昌言东汉政治哲学著作。东汉末仲长统著。仲长统(180—220),复姓仲长,名统,字公理。山阳高平(今山东邹县境内)人。“少好学,博涉书记,赡于文辞。”(《昌言表》)为人敢于直言,不矜小节,被时人目为“狂生”。二十岁以后,游学于青、徐、并、冀州之间。被尚书令荀或举为尚书郎,并参丞相曹操的军事。卒时年仅四十一。仲长统生当东汉末至三国鼎立的乱世,亲身经历了腐朽的东汉王朝统治、声势浩大的黄巾农民起义和军阀的连年混战。动荡不安的社会现实对其思想的形成、发展有很大影响。其“每论说古今及时俗行事,恒发愤叹息,辄以为论,名曰《昌言》”(同上)。昌言,谓当言之意。据《后汉书》本传说,《昌言》全书凡三十四篇,十余万言。原书北宋时已佚失不少篇章。后佚失更为严重。现有部分为《后汉书》本传中保留的《理乱》、《损益》、《法诫》、《言志》四篇,二首诗;《群书治要》卷四十五摘录的《昌言》残文九段,未标篇名;《意林》卷五摘录《昌言》残文二十一段,未标篇名;《齐民要术序》摘引仲长统四段话;《抱朴子内篇·至理》中引用的残文两段。仅为原书的十分之一、二。《昌言》的佚失,是我国民族文化的一个损失,也为研究仲长统思想造成不小困难。现存《昌言》多为对汉末各种社会弊端的批判。 昌言东汉仲长统著。原有三十四篇,已佚。明人有辑本。现存多为批驳时风习俗、社会积弊之论。提出因时变易思想。反对外戚宦官把持朝政,主张任贤理乱,以求中兴之救。清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严可均《全后汉文》辑本较详备。 昌言东汉末仲长统著。昌言,即当言之意。《后汉书·仲长统传》:“统每论说古今及世俗行事,恒发愤叹息,因著论名曰《昌言》,凡三十四篇,十余万言。”已散佚。 《后汉书》本传“简撮其书有益政者略载之”三篇,即《理乱》、《损益》和《法诫》,另《群书治要》、《意林》、《齐民要术》等书中亦引存《昌言》残文。现存《昌言》内容大都为对汉末各种社会弊端的批判,于批判中讨论了政治、哲学和伦理学等各方面的问题。反对当时流行的神秘主义天道观,指出“大备于天人之道耳,是非治天下之本也,是非理生民之要也”(《昌言》佚文),而用天之道,不过是顺应自然规律,“指星辰以授民事,顺四时而兴功业”(同上书),并指出“信天道而背人事者,是昏乱迷惑之主,覆国亡家之臣也”,从而确立了“人事为本,天道为末”、“唯人事之尽耳,无天道之学”(同上书)的具有唯物主义倾向的天道观。斥责愚主“奔其私嗜,聘其邪欲,君臣宣淫,上下同恶”,“使饿狼守庖厨,饥虎牧牢豚,遂至熬天下之脂膏,斫生人之骨髓”(《昌言·理乱》),并于社会历史的治乱循环变化中,得出“乱世长而化世短”,愈变愈可怕,愈后愈残酷的悲观主义结论。世之祸乱,战国甚于春秋,秦政、楚汉甚于战国,王莽倍乎秦项,“以及今日,名都空而不居,百里绝而无民者,不可胜数,此则又甚于亡新之时也”。(同上书)在伦理思想方面,认为人性是善的,但需要经过认真的磨练,“道德仁义,天性也,织之以成其物,练之以致其情,莹之以发其光”(《昌言》佚文)。指出人必须进行道德修养的原因,是因为人之性有八患,即不道、伤士、无检、少断、拘狭、多言、后时和不变。反对“父为子纲”和“愚孝”的道德说教,认为在父母咎人不正己、奢侈和不好善士等六种情况下,子女“可违”父母,不应绝对服从。指斥当时趋炎附势的恶劣士风。“天下之士有三可贱。慕名而不知实,一可贱;不敢正是非于富贵,二可贱;向盛背衰,三可贱。”抨击汉兴以来的奢侈淫佚之风,认为“生长于骄溢之处,自恣于色乐之中”的富室豪人,王侯子弟,“其行比于禽兽”,应对他们进行道德教育。(见《昌言》佚文)。认为社会统治以德教为本,刑罚为辅,“德教者,人君之常伦也,而刑罚为之佐助焉”,“情无所止,礼为之检;欲无所齐,法为之防。越礼宜贬,逾法宜刑”(《昌言》佚文)。指出抓行德教,统治者必须“以身先之”,并提出厚俸养廉的主张,“奉禄诚厚,则割剥贸易之罪乃可绝也”,“夫选用必取善士,善士富者少而贫者多,禄不足以供应,安能不少营私门乎!从而罪之,是设机置阱以待天下之君子也”(《昌言·损益》)。主张从根本上移风易俗,“风有所从来,俗有所由起。病其末者刈其本,恶其流者塞其源。”从明代起有辑本。清马国翰拾补散佚,辑为二卷,刊入《玉函山房辑佚书》,严可均亦收入《全后汉文》。 昌言汉仲长统(179—220)撰。长统字公理,山阳高平(今山东省邹县西南)人。长统敢直言,不拘小节,时人称为“狂生”。州郡召用,皆称疾不就,后任尚书郎参曹操军事。《昌言》又名 《仲长子昌言》,“昌”即“当”义,“昌言”即“当言”之义。据《后汉书·仲长统传》载,此书 “凡三十四篇,十余万言”;《隋书·经籍志》著录为十二卷,《录》一卷,列于儒家类;《新唐书·艺文志》著录为十卷,列于儒家类;《宋史·艺文志》著录为二卷,仍列于儒家类。此书大部分内容已逐渐佚失,本书之内容仅具原来十分之二三。该书《论天道》篇对当时流行的谶纬迷信及天人感应等观念进行了有力的批判。他明确提出了“人事为本,天道为末”的观点,认为所谓天道无非是星辰运行,四时代序,“所贵乎用天之道者,则指星辰以授民事,顺四时而兴功业”,而吉凶妖祥,则实不足取。该书 《理乱篇》提出了“存亡以之迭代,治乱从此周复,天道常然之大数”的观点,他把封建王朝的兴亡过程分为“伪假天威”、天下已定,“贵有常家,尊在一人”、昏君信任奸邪,终致亡国的三个阶段。他提出了关于封建国家兴亡治乱的深刻见解,同时又带有循环论之局限性。在政治方面,仲长统提出了变法的观点,主张实行“中和之政”,以德教为本,以刑罚为辅。在人生方面,仲长统既对现实不满,又苦于寻不到出路,故表现出对庄子思想的向往,幻想“乐志”,以求超脱,提出所谓“逍遥一世之上,永保性命之期”及“六合之内,恣心所欲”的人生主张,对魏晋清谈有一定影响。《昌言》 中之《理乱》、《损益》、《法诫》三篇残文,存于《后汉书·仲长统传》中;唐魏徵《群书治要》节引《昌言》九段,分属于 《道教》、《寿考》、《君臣》诸篇; 后魏贾思勰《齐民要术》中亦有几处引文。明清时期始有辑本。明叶绍泰辑一卷本,收入《增订汉魏六朝别解》中;清马国翰拾补散佚,辑为二卷,刊入《玉函山房辑佚书》中;严可均辑本二卷,收 《全后汉文》 中; 《丛书集成初编》所录为明胡维新所辑之一卷本,书名为《仲长统论》。另外,还有清嘉庆中所刻 《四录堂类集》本。 昌言东汉末仲长统撰。《后汉书·仲长统传》记载:“论说古今及时俗行事,恒发愤叹息。因著论名曰《昌言》,凡三十四篇,十余万言。”《隋书·经籍志》入杂家:“《仲长子昌言》十二卷,录一卷。”内容杂陈儒、道,兼通数家。其书久佚。《后汉书·仲长统传》录其有益政者,《理乱篇》、《损益篇》、《法诫篇》之部分内容;《群书治要》卷四十五录九段文字。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辑录《杂篇》1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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