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亨特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李亨特?—1815正蓝旗汉军人。由监生捐布政司理问,历通判。乾隆六十年(1795),擢云南迤西道。以镇压苗民起义功,于嘉庆二年(1797),赏按察使衔,补江西盐法道。七年,升湖南按察使,调江苏。九年,擢河东道总督。十一年,因事夺官,发伊犁当苦差。释回后,自备资斧往河南工地听差遣。寻再发热河效力。释回赏主事。十五年,为户部主事,擢河东道总督。因事降2级留任。再降,革职留工效力。十九年,拏解到京,籍家产,在部枷号半年发黑龙江效力赎罪。二十年死于戍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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