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格格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格格清朝对宗室之女的称谓。满语,意为“小姐”。清制,亲王至入八分辅国公之女统称格格。亲王女称和硕格格,郡王、贝勒女称多罗格格,贝子女称固山格格,入八分镇国公、辅国公女称格格。许婚时视其父爵秩品级及嫡庶所出,分别以郡主、县主、郡君、县君、乡君五等封授。 格格满语,意为小姐。清代皇族女儿的称号。《清稗类钞·称谓·皇室皇族之女称谓》: “除公主外,虽有郡主、县主资格,如未奉有正式封号者,皆统称格格。大抵称格格者,以次女以下处子为多。”皇帝女儿封公主,称固伦格格: 亲王女称和硕格格,封郡主: 郡王女称多罗格格,封县主; 贝勒女亦称多罗格格,封郡君; 贝子女称固山格格,封县君; 镇国公、辅国公女称格格,封乡君。 格格清代皇族女儿的称号。分五等:亲王女和硕格格为郡主,郡王女多罗格格为县主,贝勒女多罗格格为郡君,贝子女固山格格为县君,镇国公、辅国公女称格格,为乡君。 格格满语Gege,译为 “姐姐”或对女子的尊称。后为清代满洲皇族女儿的称号。其等有五: 亲王女称和硕格格,即郡主; 郡王女称多罗格格,即县主;贝勒女亦称多罗格格,即郡君; 贝子女称固山格格,即县君; 镇国公、辅国公女称格格,即乡君。亲王侧福晋所生女降二等为郡君,郡王侧福晋所生女降二等为县君,贝勒侧室所生女降二等为乡君。郡主品级同郡王福晋,县主品级同贝勒夫人,郡君品级同贝子夫人,县君品级同镇国公夫人,乡君品级同镇国将军夫人。格格等俱于许婚后报宗人府,审查合例后由礼部奏请授封。已授封者,不随其父升降。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